关于净化滑雪教学市场的联合公告
“三亿人上冰雪”是所有滑雪从业者们共同为之不懈努力和奋斗的目标。冰雪行业受大众的关注度与日俱增,各滑雪场内也产生了未经授权的各类非法“黑导、野导、私导”现象,此行为严重影响了滑雪客人的人身安全和滑雪场的经营秩序,为客人及雪场带来了严重的经济和法律风险。为了营造安全、规范的绿色滑雪氛围,避免“无证、无授权、非法”的“黑导、野导、私导”行为,同时也为了保障滑雪客人的合法权益,为广大滑雪爱好者们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滑雪体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及《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三十六条等相关法律条款,制定以下相关规定:
黑导:
1、任何未与滑雪场签订教学合作协议的培训机构、俱乐部及个人,在本滑雪场内从事滑雪教学活动,一律称之为黑导。
2、在雪场内任职教练员到非任职雪场教学或者勾结条款1的相关人员直接或间接取得利益者亦为黑导。
黑导处理措施:
1、北京市区域内出现的所有黑导实施者,将列入北京市所有雪场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黑导的机构,俱乐部及个人,北京范围内的雪场将拒绝其进入雪场。
2、雪场巡查组现场发现的黑导将给予驱离雪场,取消其在其雪场所有票卡使用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一并通过法律追究其刑事及经济责任。具体场地费用及滑雪教学损失根据雪场不同情况分别制定。
滑雪客人的权利义务:
1、为了保障滑雪者的经济利益和人身安全,严禁在本雪场聘请在本雪场无资质的滑雪指导员为其指导滑雪教学。
2、如果滑雪客人接受黑导私教人员进行教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人身伤害等一切后果,均有客人和私教人员自行承担。
3、由于黑导私教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雪场无义务提供相关的资料证明。
4、客人由于接受黑导私教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雪场将不承担直接或间接的法律和经济的任何责任。
5、黑导私教本身属于身份违法,其滑雪教学行为属违法教学行为,滑雪者为了保护好自身利益,拒绝黑导私教。
6、黑导私教在教学过程中发生任何的纠纷,雪场无义务进行解决和调节。
我们希望广大滑雪指导员与我们一起共同维护滑雪行业的安全和规范,维护滑雪客人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对我们的教学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共同为滑雪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最后,祝大家在滑雪运动中体验美好,享受快乐!
1、北京万科石京龙滑雪场
2、北京南山滑雪场
3、北京军都山滑雪场
4、北京万龙八易滑雪场
5、北京怀北国际滑雪场
6、北京莲花山滑雪场
7、北京云居滑雪场
8、北京渔阳滑雪场
9、北京西山滑雪场
10、北京静之湖滑雪场
11、北京乔波室内滑雪场
12、北京云佛滑雪场
13、北京八达岭滑雪场
京ICP备18052058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0891号
疫情期间
入场预约